会员权力与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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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监督协会工作,提出批评和建议;
(三)会员优先参加本会的活动,享受本会的服务;
(四)对本会反映会员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会员履行义务
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
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
(四)按规定缴纳会费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
(六)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
违章行为处理: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会员所在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以取消其会员资格。会员如果第二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,本会讲义书面形式取消该会员的资格。
违反行规行约处理:
损害消费者利益和行业形象,或者会员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,经理事会(或常务理事会)决定,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、同业制裁、除名等惩戒措施。造成严重后果的,本会将配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。